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进步奖评选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21-02-05 09:24:00 来源: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
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进步奖评选的通知
各市州测绘学会(协会),学会各分支机构、单位会员,各有关测绘单位:
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进步奖(以下称“科技进步奖”)是经四川省科技奖励主管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设立,根据四川省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《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《科技进步奖评选细则》,现就推荐2021年科技进步奖的有关事宜,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项目范围
本年度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测绘及地理信息科学研究、技术创新与开发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、高新技术产业化、重大工程建设、科学普及等方面,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。具体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:
(一)在实施“技术开发项目”中,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,取得能促进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产品、新方法,经推广应用,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。
(二) 在实施“社会公益项目”中,在科技管理、标准、计量、科技信息、科技档案、科学普及等测绘及地理信息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解决环保、资源、人口、灾害等社会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方面取得成果,经过实践检验,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。
(三)在实施“重大工程项目”中,吸收国外先进技术、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成果,高质量实现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取得显著效益、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。
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注册地或登记地必须在四川省。凡在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,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。推荐等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。
二、推荐办法及要求
(一)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限额推荐。
1.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各单位会员可直接向学会申报。
2.拟加入学会单位会员的测绘资质单位,视为学会准单位会员,也可直接向学会申报(项目申报材料与入会申请须一并提交,且于项目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)。
3.各市州级测绘(地理信息)学会(协会)负责组织本市州乙级(含)以下测绘资质单位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。
(二)自荐等级分为一等和二等。特等奖项目由评委从一等奖获奖候选项目中提名遴选,不需自荐。
(三)被推荐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,须填写《科技进步奖推荐书》;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,由牵头单位填写推荐书,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列;全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,并经所有候选人亲笔签名。
(四)申报或推荐程序
1.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,不受理纸质材料。请登录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综合服务平台(网址: http://cser.scssmg.org.cn:8088/login),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。
2.在线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,导出PDF文档,签字、加盖公章后,上传至系统“项目推荐书”中。提交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改动。
3.相关附件,请提供原件扫描件,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,上传至系统“项目相关附件”中。
(五)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、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,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;涉密项目,不予受理。
(六)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。
三、说明事项
(一)科技进步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。
(二)本通知及其附件,可从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(http://www.scssmg.org.cn)下载。
(三)本年度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:2021年3月1日至6月1日。
(四)进入终审答辩的项目,须由第一完成人本人答辩,如有特殊情况,经书面说明并经学会秘书处同意后,可由第二完成人现场答辩。不符合此条件者,取消项目答辩资格。
(五)获奖项目将由学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。
(六)为了方便工作,请务必实名(单位+姓名)加入2021年四川科技进步奖QQ群(群号:686768622)。
四、联系方式:
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秘书处
地 址: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(邮编:610041)
联系人:吴雪斌
电 话:028-66065616
邮 箱:40177423@qq.com
QQ 群:686768622
此通知
附件: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进步奖推荐书
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
2021年2月5日
附件:2021年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进步奖推荐书.docx
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级进步奖评选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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