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评选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23-05-16 10:05:50 来源: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
各市(州)测绘(地理信息)学会(协会)、各单位会员:
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(以下简称“创新单位奖”)是经主管部门批准和省科技奖励主管部门备案,由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设立。根据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《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、《创新单位奖评选细则》,现就申报2023年创新单位奖的有关事宜,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在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主要从事科技创新、科学研究、新产品开发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院、所、校、企事业单位。
二、评选标准
应主要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、科学研究、新产品开发或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,掌握相关核心技术,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、具有健全的研发机构,较高的、连续的研发投入;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、开发、试验条件;拥有技术水平高、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科研团队。
2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,重视前沿技术开发,具有竞争优势,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业务占有率,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。
3、具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、厅局级以上奖励、技术标准或其它科技成果。
4、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社会及经济效益等。
三、申报渠道及名额
1、各会员单位直接申报。
2、拟加入学会的单位,视为学会准单位会员,也可直接申报(申报材料与入会申报须一并提交,且于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)。
3、各市(州)测绘(地理信息)学会(协会)可推荐2个名额。
4、各专业(技术、工作)委员会可推荐3个名额。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申报创新单位奖的申报者,须填写《创新单位奖申报表》,候选单位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,重点突出候选单位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,不得涉及国家秘密,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。推荐单位和候选单位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,申报材料要客观、准确、完整,对于申报材料填报不实的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1、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,不受理纸质材料。
2、申报者通过学会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scssmg.org.cn),登录“综合服务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。
3、在线填完申报表并确认无误,导出PDF文档,签字、加盖公章后,上传至平台。
4、如果有附件材料,请提供原件的扫描件,并按要求加盖公章(如果原件带公章,提供的彩色复印件不需加盖鲜章。)后,上传至平台。
1) 创新证明(有公章证明)
科技成果鉴定证书、鉴定意见、验收意见、评审意见等
2) 专利专著证明
3) 发表论文证明(有公章证明)
4) 经济效益(有公章证明)
需要有协议、合同等证明
5) 社会效益(有公章证明)
需要有用户单位公章
6) 其他证明
获奖证书等
5、所有材料提供完毕后,要点击“提交”确保申报完成。
6、提交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改动。
7、提交后不定时关注综合服务平台内的通知公告。
五、说明事项
(一)创新单位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。
(二)本通知涉及的《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及其《创新单位奖评选细则》,可从学会网站“下载专区”菜单栏下载。
(三)本年度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:2023年7月31日。
(四)获奖单位将由学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。
(五)为了方便工作,请申报者务必实名(单位+姓名)加入微信群“2023年四川测绘创新单位奖”。
六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王建武 电 话:028-66065616
附件:川测学〔2023〕13号-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评选的通知.pdf
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
2023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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